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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 爱情的电池最近我喜欢上一个叫洪真英的韩国女歌手。 事情是这样的:上周末我百无聊赖地将电视频道由1连续拨到200多,偶然在央视的风云音乐频道了停顿了一下,正在放的是韩国榜。一个当时看起来胖乎乎(可能是屏幕拉伸的原因)的女孩儿跳着非常简单的舞,用非常好看的眼神,唱一支节奏不算快曲调很好听的歌,我一下儿就喜欢上了,歌儿名叫《爱情的电池》。 我是个非常容易喜欢的人,会因为喜欢乌鸦而喜欢那整栋房子。小时候听过有人因为喜欢另一个人穿的一双鞋进而喜欢上这个人的故事。当时还有些不懈,但后来我渐渐发现自己竟然比爱履及人还有过之。 我喜欢很多演员,虽然也有最喜欢的,但我喜欢的这样人里面,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喜欢他们身上的某一点才喜欢这个人——我会因为一字形的嘴巴而喜欢李小冉,会因为在节目里一个要撕照片的动作而喜欢车晓,喜欢这个叫洪真英的韩国姑娘,则是因为我喜欢她漂亮的眼神。 同时,我不会因为相同的特质而喜欢一个以上的人——比如我不会因为都是一字型嘴巴而同时喜欢李小冉和李大冉,这与大冉是不是比小冉漂亮毫无关系。除了先入为主,更是因为与这个一字型嘴巴是长在李小冉脸上,换个人,我可能连这个一字型嘴巴都不喜欢。 所以我觉得,想找到理想的人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通常都是喜欢不同人身上不同的特质点,先不说这些点根本无法在一个人身上聚齐,就算聚齐了这些特质也会怎么看怎么觉得变了味道,再就算都这些聚齐了的点你依然喜欢,那人家是肯定肯定看不上你的。 我不知道我这样的人有多大的代表性——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自己这个特点,于是,我很理智地选择了降低欲望,所以我偶尔会说我不在乎爱情——如果我找到个非常漂亮的,那么我不在乎她是不是听话;如果我找到个非常漂亮又很听话的,那么我不在乎她是不是有很高的学历;如果我找到个非常漂亮听话又高学历的,那么我不在乎她是不是大家闺秀;如果我找到一个非常漂亮听话高学历的大家闺秀,那么我不在乎她是不是爱我——上面这句话仅用于解释我说的不在乎爱情那句话,请各位不要将它具体和现实化。 每当有人跟我讲自己的感情和婚姻多么多么合适和幸福的时候,我都知道那不过是做秀——这么说有点儿道破潜规则的意思——说到底,道破潜规则是不对的,因为幸福说到底是很主观的事情。 所以,我对我的内容没有什么奢望——因为眼神而喜欢和因为文字而喜欢是不能分出哪个更喜欢的——我只希望我的情节可以有趣一点儿,再有趣一点儿——因为一个旅途中稍纵即逝的眼神总是比一个对面阑珊的眼神更有吸引力。 P.S: 向大家强力推荐这首《爱情的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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